近日,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就“十四五”期间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展开部署。
《通知》提出,广泛发动社会组织重点帮促丰县湖西片区、涟沭接合部、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石梁河库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6个片区,黄桥、茅山等革命老区,以及丰县、睢宁县、灌云县等12个县区和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同时,动员有实力、有意愿的社会组织,聚焦陕西省和青海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结对帮扶,通过实施一批帮扶项目,巩固当地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打造我省东西部协作的“升级版”。此外,我省还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我省社会组织采取民生帮扶、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援藏援疆和省内帮扶工作。五年来,全省共有3762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实施帮扶项目6240个,累计投入27.2亿元,受益人数超760万人。
(通讯员 唐 凡 记者 刘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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