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新签订合同的校外供餐企业需要通过有关质量体系认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春秋季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全面检查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库存食品清理、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进货查验等情况;认真落实每日、每周、每月、每学期例行检查制度。各区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对辖区所有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送餐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实行销账管理,做到全覆盖;结合日常管理和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各学校、幼儿园要严密防范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北京市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到专人操作、专柜存放、上线流转,冷链从业人员按要求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食堂从业人员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此外,各区要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准入、退出和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外供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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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标签: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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