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台法院通过“电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立案仅一天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与往常不同的是,法庭现场没有双方当事人,只有一部免提电话和一台办公电脑。
戴某与秦某系生意合作伙伴,因秦某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无奈从2013年开始拖欠戴某货款。因原、被告都身处外地,出席庭审不便,主审法官经原、被告同意,决定通过电话线上调解,
“是秦某吗?我们是天台法院的工作人员。戴某某向我们法院反映,从2013年至今你还尚欠他货款5万多元,这个事情是怎么样的?”“他说的情况属实,这笔货款我愿意分两期支付,原告要求的违约金,我目前没有能力还,希望法院组织调解一下。”秦某表示。
“如果被告按约归还货款的话,我愿意放弃违约金……”戴某答复。
“原、被告你们留意一下手机短信,我们现在将调解协议发给你们,没有问题的话点击一下签名……”主审法官说。
当天,经耐心解释沟通,原、被告最后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系天台法院近年来创新执法办案的一个缩影,该院秉承为民服务理念,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前提下,运用共享法庭、电话法庭等形式化解民事纠纷,仅以买卖合同案件电话法庭调解为例,今年以来,已调解20起,均圆满结案。
(通讯员朱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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