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监管力度依旧“严”字当头。12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11月银保监系统共对保险行业开出90张罚单,罚款总额1925.87万元。
从处罚对象来看,针对财产险公司罚单44张,累计处罚金额1094.78万元,占比近56%;针对人身险公司罚单26张,累计罚款总额458万元,占比约23%;对中介机构开出罚单16张,共处罚金338.8万元,占比18%。
另有3张罚单针对个人开出,未涉及公司处罚,1张罚单指向了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佛山市顺德区碧有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从机构及个人处罚情况来看,机构被罚1584.39万元,占比约82%;高管或个人被罚341.48万元,占比约18%。
在处罚缘由方面,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成为11月险企违规的“重灾区”,涉及罚单共15张,罚金总额达579万元。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中介机构均在这个问题上“踩坑”。如大地财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被罚款41万元、农银人寿辽阳中心支公司合计被罚12万元。
为何险企“热衷”不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分析指出,相关保险产品在交易过程中,客户会有一些特殊需求,这些需求可能与实际报备的产品费率不一致;理论上来讲险企应该开发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但险企为了完成交易,可能会“自作聪明”不严格使用报备的条款和费率。
徐昱琛提示称,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是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销售人员要树立合规展业、合规经营的意识,各级机构也要健全内控制度,提早防范,尽量做到事前杜绝和事中审核,事后发现也要及时改进。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编制虚假资料问题依旧是屡查屡犯,约20张罚单涉及此项违法违规,占比约22%,相较10月的23张罚单略微减少。财务数据不真实,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跨区经营保险业务等问题也是监管部门治理的重点。
11月保险中介机构暴露的问题也逐渐增多,银保监系统对中介机构开出罚单16张,较10月的4张罚单增长了近4倍。
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最突出的是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共涉及到5张罚单。如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以下简称“一迪保险代理宿迁分公司”)与某财险公司宿迁中支签订专业保险代理协议。2019年6月14日、9月9日,该公司与上述财险公司宿迁中支完成手续费结算。其中,部分车险业务并非由一迪保险代理宿迁分公司销售,实为该财险公司宿迁中支在一迪保险代理宿迁分公司挂单汽修厂业务。
中介机构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徐昱琛表示,中介机构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会导致实际销售主体与登记手续费的主体不一致,可能诱发其他机构“无证经营”。
此外,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委托未持有资格证书及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等违规执业问题,和编制并提供虚假财务材料、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财务造假问题。
从被处罚公司来看,被罚次数最多的是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分支公司,11月收到了4张罚单,涉及一家省级分公司、一家市分公司和两个营业部,合计罚款金额达59.2万元。
记者陈婷婷实习记者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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