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润普食品(836422.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72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6,128,000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408,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1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和偿还银行贷款。
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的全部资金需求,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近两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412.01万元、2,691.8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15%和17.69%,平均不低于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润普食品于2016年3月22日挂牌新三板,公司所处行业为食品制造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钾盐、钠盐、钙盐等新型、安全、高档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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