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审议后联合印发《金沙江向家坝枢纽河段通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
据悉,该《办法》的制定以“为民办实事,服务船主船员,助力航运发展”为出发点,明确了四川、云南两省市交通、航务海事管理机构职责,对枢纽河段的船舶和船员管理、通航秩序、升船机通航、报告和调度、应急管理、安全保障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金沙江向家坝枢纽河段和库区通航管理,维护通航秩序,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推动金沙江向家坝枢纽及库区通航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水路交通通航通行的治理水平,对推动“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有重要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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