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吴中法院积极落实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在劳动审判中持续深化“双保护”理念服务保障稳企复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吴中法院妥善柔性化解两起因疫情引发的延期支付报酬的劳动争议纠纷,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郑某是某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职工,因公司延期支付报酬发生劳动争议并于2022年3月诉至吴中法院。劳动审判专审团队收案后第一时间掌握了案情,并了解到该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发生困难,并非故意拖欠劳动者报酬。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基础上,专审法官及时开展释法调解工作,充分引导劳动者理解用人单位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立足疫情影响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共生共存关系进行理性对话沟通。
该案从立案之日起仅用15天,法院就高效促成劳资双方达成了支付相应金额的劳动报酬等调解协议,同时劳动者自愿给予用人单位相应的履行期限。调解结果兼顾平衡了为企业减负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劳资双方的一致认可。
(徐 琛 王 凡)
标签: 吴中法院 新能源汽车 延期支付报酬 劳动争议 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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