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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砚山法院保春耕护民生 为农户找回“丢失”的土地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助力春耕备耕。
张某某与李某某均系砚山县平远镇某村的农民,2家耕种的土地相邻,均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土地面积栽种。2014年,张某某、李某某等农户栽种的土地被种植“三七”经营户租赁,2020年租赁合同到期。张某某、李某某等农户相继栽种各自的土地。张某某认为李某某占用其耕地0.6亩,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到实地调解未果。今年4月,张某某向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反映其土地纠纷问题。砚山县人民法院认为恰逢春耕期间,为不耽误农户春耕生产,便由砚山县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带领平远法庭干警,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在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调解员、测绘员的配合下,对2家持有的权属土地实地勘查测量,获取界址点位坐标,清晰、准确还原地块样貌,为土地纠纷顺利解决提供了精准数据,查明李某某占用张某某的承包土地0.4亩。经法庭干警摆事实、讲道理,分析矛盾、权衡利弊开展疏导调解,最终,2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确定双方土地边界并设置标记。平远法庭干警为张某某找回了“丢失”3年的土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开设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法庭+村委会+调解员”多元解纷机制,为春耕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1至4月,共审理执行涉农案件13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1.49万元,发放便民诉讼材料1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为确有困难的农民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23万元。(记者)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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