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让城市有了“书卷气”,让家园留得住“乡愁”。近年来,我省在持续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中,尤其注重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日前,我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出台。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十七条,从总体要求、积极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发展、建立健全机制等方面对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和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具有江苏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建成,有一大批代表江苏先进水平的历史文化遗产当代复兴经典案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江苏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为美丽江苏中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全省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
(记者 洪姝翌 朱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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