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常被称为“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性设计。近年来,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通过实行集中动员和分散推进相结合、政策激励和环境监管相结合、主动提高服务水平和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相结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项环境经济政策在仪征市高风险环境企业风险防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仪征已投保环责险的企业18家,保费30余万元,责任限额达2600万元。
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举多赢。投保单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被纳入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受污染的环境可以及时修复。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通常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我国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保护法、海洋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就会面临各方的高额索赔、支付高昂的污染清理费用。参加保险,则有益于企业分散风险,避免因赔偿而一蹶不振乃至倒闭破产。环境污染的受害人则可以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公众也可以因此吃上一颗“定心丸”。可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像“交强险”一样,对一个城市的生态环境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为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去年,仪征生态环境局积极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热情。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提高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引导环境风险企业主动投保、及时足额投保。对于投保企业,环保部门积极落实上级激励政策,为企业争取40%的财政补贴。
企业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仪征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主动性,多为企业着想,积极改进服务工作,通过扎扎实实的服务,赢得投保企业的信任,开拓市场,树立品牌。在承保前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综合考虑企业所属行业特征、自身环境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等级等要素,为企业量身定制合理适用的具体费率,符合实际的保险金额、赔付限额。承保后主动为企业提供环境风险管理服务,会同企业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每年进行“环保体检”,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指导投保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朱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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