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2日至6月24日,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大件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对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同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记者王眉灵)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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