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对接落实国家系列稳增长政策,努力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保持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省政府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围绕加快财税政策落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稳投资促消费、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发展和安全等6方面,推出30条具体举措。
加快财税政策落地方面,《政策措施》推出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速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等5条举措。记者注意到,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中,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如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等。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主要有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强化重大项目金融服务,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优化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4条措施,均涉及小微企业。例如,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对小微企业降低融资综合费率、缓收或减免利息;探索采用银团贷款或联合授信方式做好融资保障,争取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等金融债券,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项目资金;对地方法人银行使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低利率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1.5%的贴息支持;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着力稳投资促消费方面,《政策措施》推出7条具体举措。其中,涉及稳投资的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等4条;涉及促消费则有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推动文旅消费回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等3条。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措施》明确,省级财政安排资金6.6亿元,支持各地面向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消费券,鼓励开展汽车、家电及综合型主题促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困难餐饮企业应交水电气费用给予补贴。此外,支持“一城一策”出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引进人才、二孩三孩家庭、农民工等购买商品住房给予适当支持。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具体有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有序推进企业保产保供,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支持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发展,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等5条举措。其中,为有序推进企业保产保供,将动态调整发布省级重点园区、企业“白名单”,推动各地企业“白名单”省内互认和信息共享。“白名单”园区和企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制定紧急条件下闭环运行、设立“防疫泡泡”应急预案。为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车辆和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到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ETC货车通行费优惠再提高1个百分点政策,提标的减免费用由省级财政给予补贴。
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政策措施》推出扩大实施社保阶段性缓缴政策,着力稳企稳岗稳就业,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等5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措施》明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上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
统筹发展与安全方面,具体有织密疫情防控防线,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等4条具体举措。《政策措施》明确,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入川即检”,持续查堵漏洞。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全面提升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各项应对处置能力,全力防范大规模疫情发生,坚决防止疫情规模性反弹。
(记者 张诗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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