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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余晓勤)1-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9%,排名全省第五;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为0……7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通气会,向各媒体通报2023年全市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监测显示,1-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181天,优良率79%,排名全省第五,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均值44.6微克/立方米 ,臭氧(O₃)累计浓度均值150微克/立方米;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8.9%,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为0;我市汉江泽口、汉江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全市总共降水37次,环境指标正常,酸雨检出率为0。
为深入打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深入推进8大攻坚重点任务,谋划推进实施大气治理项目150个。针对移动源污染问题,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问题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加强重点路段、时段扬尘管控、洒水保洁调度,强化颗粒物和臭氧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3次;协调加强汉南河、东荆河、总干渠水资源调度,精细化调度涵闸启闭;强化水华预警,针对冬春交替季节汉江、东荆河等重点河流水华风险,开展42次实地抽测和联合排查,确保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市域内区镇跨界断面考核,每月通报跨界断面水质情况。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6个地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指导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完成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开展了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立行立改隐患12个,有效化解信访积案16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135家产废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并备案;制定印发了《潜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申报了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落实行政审批“一网通办”,认领并发布目录事项43项。加大中介机构整顿力度,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环评保障,跟踪项目全程服务。已批复项目环评5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61个,压减时限455个工作日。指导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登记36个,出具环保证明11份,指导4家企业启动清洁生产审核,指导27家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4项总量指标113.9吨。及时发布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构建包容审慎、刚柔并济执法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抽查企业90家。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物料堆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水产品加工企业、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噪声污染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409家次,现场帮扶企业175家次。联合荆门、宜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查处一起违规转移600余吨涉废矿物油的违法案件。上半年共立案2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轻微不予处罚5起,实施关闭1起,移送行政拘留2起。
会上,还介绍了关于我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情况和我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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