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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内蒙古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创新职称评价标准,保障民企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享有平等待遇。
据了解,民企专技人才可在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职称评审。人社部门通过驻厂设点、建立代办机构、入驻办事大厅等方式建立兜底机制,确保民企专技人员平等参加职称评审。同时,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技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
此外,内蒙古对“专精特新”“制造业冠军”企业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弱化学历、任职年限、论文等要求,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处长乌力吉孟和表示,围绕加强民企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在渠道铺设、服务承接、政策供给等方面做足文章,为民企人才开发、使用提供政策支持,最大限度为民企人才释放制度红利,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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