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据水利部7月30日消息,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决定7月30日12时将京津冀洪水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要求有关省市即刻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迅速周密有序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同时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滚动开展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科学精准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充分运用骨干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加强河道应急清障和堤防巡查防守,抓好水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标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