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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前新竹市长林智坚论文抄袭案,被卷入风波的调查官余正煌委由律师到台北地院提刑事自诉,控告林违反《著作权法》。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张德宽今年1月开庭传讯林后,4月18日退休,台北地院将分案由其他法官,重新阅卷后再行审理程序。
根据台媒报导,张德宽是于4月18日办退休,依法院内部分案规则,他手中审理未结的案子,将打散给其余刑庭法官接手承办,“林智坚案”现已重分案由法官许峻彬负责审判,许近日阅卷后进行。
张德宽是检察官转任法官,任职台中地院期间,曾因开庭态度遭民间司改会请求个案评鉴,但法评会决议不付评鉴,因此为“监察院”调查有无轻纵,最后由“司法院”要求耐心有礼听审而结案。2022年年8月底调任台北地院,林智坚案又被质疑刁难自诉人,许多司法实务人士都说,“张就是很怪、感觉早晚会出事”。
台大认定林智坚涉嫌抄袭余正煌论文后,林智坚一直没有对此道歉、说明或回应,余正煌于2022年9月29日委由律师吴俊达、张佑齐,到北院提刑事自诉。
北院由张德宽法官独任审理,去年11月2日开庭调查,法官找了余的律师到法庭上,没有询问要调查的证据及待传的证人,却提问为何要选择在北院提自诉,律师答称是因台大论文抄袭案属台大,应由北院管辖。随后张德宽要求律师提出 “林智坚”的真实姓名跟住址以寄放通知。但律师说除非法院发函否则无法查询。但法官仍要求2周内陈报,逾期将驳回本件自诉案。
余的律师出庭后说,当庭有请法院去函户政机关就可查到林智坚的真实姓名及住址,但法官仍坚持要律师自己去查明,2名律师考虑到此事涉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相关问题,表示是个“难题”。
不少法界人士质疑,法官显有刁难之作为,刑诉法不是有讲,即使不知真实姓名跟住址,亦可提起告诉,更何况法院本于职责,就有调查的权限,为何要律师提供资料?况且刑诉法第二条也有提到,不管是有利或不利的事实,公务员皆需注意。这引发外界批判法官技巧性逃避审案。
今年1月11日法官张德宽传讯林智坚,林出庭应讯时说,他没有抄袭余正煌论文的动机及必要,所以没有认罪问题。他的论文是以2014年自己参与新竹市长选举作为依据所写作,是用他自己内部团队委外的民调来分析,且是台大“国发所”教授陈明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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