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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任泽区交警大队在澧洺路开展酒驾治理行动时,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询问中,该驾驶人一开始说自己没有驾驶证,然后又说驾驶证被吊销了。后经查询,该驾驶人曾在2020年5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湖南怀化警方处罚,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此次是第二次因酒后开车被查处。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人杨某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贾亮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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