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果文化脱口秀艺人李昊石涉及侮辱子弟兵一事持续发酵,除了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立案调查外各路媒体也都发声讨论,有人谴责也有人建议加粗红线的提法,还有人建议给个机会,甚至有人直接否认其故意侮辱,那么这个情况怎么看?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资料图片)
之前我大概说了一下情况,后续有人把这个李昊石侮辱子弟兵的内容发到了网上,极目新闻也采访了爆料人做核实,大家可以听一下做参考。
不知道别人的感受,我听完之后就很无语,首先我认为这就是侮辱,其次我不理解为什么要笑,完全听不出哪里可笑了,所以我也不理解为什么他要讲这个。
就这个表达你说有什么观点、思想,我没听出来?
目前官方的行动还在预料之内,暂时没有公安机关介入的消息,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立案调查,这个说明调查提级了,原来是说朝阳区文旅局介入调查,而市文化执法总队隶属于北京市文旅局。
两者的区别是执法总队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看来市文旅局认定这个情况属于重大了。
这个调查级别目前看有可能高于之前张云雷侮辱地震遇难者事件,那个事情是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而不是山东省文化执法局。而北京市是直辖市,所以一般对应省级,有理由认为李昊石和笑果文化遭到的处罚会高于张云雷和德云社,不过暂时没有刑事处分的迹象,仍然是行政执法范畴。
另外极目新闻采访了笑果文化的两个工作人员,说脱口秀内容公司都会进行审批,也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争议内容并不在事前审核的文本内,是house自己家的,我看有些人就讨论那公司是不是有责任。
这很简单,表演是谁组织的?票是谁卖的?你公司分不分成?那你公司要不要对演出负责?
行政执法当然要包括公司在内了,还是举张云雷的例子,当时德云社也被要求道歉整改了,这种情况如果认为是演员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损失,那应该是公司向演员追责,但不解决公司的法律责任问题。
不过舆论场的发酵有点出乎我的预料,首先有人写文章说李昊石没有侮辱的意思,有一篇文章我看到很多人在转,《脱口秀紧张得让人发笑》,这篇文章作者认为这个演员根本没有侮辱子弟兵的意思,因为他也说了“它们是食物链的顶端。”
然后他还分析,说很多人认为把人比喻成狗就是侮辱,这就是独特的中国文化。在美国不是这样的,NBA不少运动员喜欢称自己为“下狗”,就是处于底层,但是不放弃努力,总有一天要让人看得起——这是典型的美国英雄主义。
然后他话锋一转说,“这里不想为这个演员辩护”,那他这是不是辩护大家自有公论。
这个真是出乎我预料,他又不是在美国表演视频传回国内,美国人怎么表达跟咱们有关系么?而且他这怎么就不是侮辱的意思了?他说食物链顶端也是说的狗啊,我说你是狗然后在食物链顶端你能乐意么?
要这么说这段子我也能写,这里做一个错误示范供大家参考:
那天我看见两条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狗,一条狗对着一堆冰冻肉排,用鼻子闻了半天这肉排没解冻,另一条狗过去一闻这肉排就解冻了,边上一条曾经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老狗就纳闷儿了,为什么他闻半天没用,你一闻就解冻了呢?这狗说了,他闻的方法不对,你得笑着闻,这就叫笑狗闻化。前边那狗不乐意了,说你懂不懂,我这是美国式的吃狗食方法,就得拖一阵子再吃,得拖!在美国NBA的狗都这么吃,我不是给自己辩护啊,这是西海岸的范儿,相当于一种表演,一种秀,专业上叫拖狗秀。结果这俩狗就为这块儿肉排就咬起来了,边上这老狗一看,嚯,原来这个就叫拖狗秀啊,长见识啊,这拖狗秀紧张的让人发笑啊,回头写篇公众号去。
当然了,我这个段子不太好笑啊,我就是想展示一个错误示范,没有说任何人是狗的意思,在此也向可能被冒犯的人表示歉意。
但我就是想说明在中国文化里说人是狗是有侮辱性的,就算有一些情况是自谦,比如说愿效犬马之劳,自己能说别人不能说,你去找人帮忙,说你来给我效个犬马之劳吧,这你要在北京容易挨大嘴巴。
就李昊石这番话而言,如果说是个文盲或者智力残疾人士说,那可能他这人不会说话,没有侮辱的意思;一个伶牙俐齿的脱口秀演员,说出这种话完全是出于无心,也没有意识到可能导致的不当影响,这个我觉得很难说服别人吧?至少很难说服别人不去追究他的责任吧?
另外很多媒体的发声也很有趣,比如说极目新闻出了个评论,说有很多人主张封杀李昊石,这篇文章作者就说,不希望因为一个演员的无底线发言,就让整个行业遭遇重锤,失去创作空间。因此就更需要执法部门客观调查此次事件,对相关演员和公司依法严肃处理,将行业发展的“红线”加粗,让喜剧创作的底线更明晰。
这个话好像有道理,但可能会让人误解,就是脱口秀的行业红线其实一直是很清晰的,说到底就是一种表演,那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早就规定了,也不是刚出来,并不存在红线需要加粗的问题。
咱们说有一些边缘话题,可能还存在模糊空间,涉党涉政涉军涉警涉民族涉宗教都是要严格把控的,这是做内容行业的基本常识,不能侮辱人民子弟兵,这根红线还需要加粗么?这红线比我腰都粗。
当然我觉得极目新闻这个评论有一点是说对了的,这个很明显光封杀一个演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恐怕得把后边的涉事公司一起处罚才行,而且像笑果文化这种屡次出问题的,我就觉得非常奇怪,按说李诞以前也是在媒体工作过的,内容红线应该知道,就算以前不了解,笑果的节目也经过了争议、下架之类的风波,久病成医看也看会了。
所以现在这个状态,不知道是李昊石这个人油盐不进呢,还是说笑果公司本身就缺乏内部的培训和警示,到底有没有在日常对公司的员工进行创作边界的提示,以及价值观和舆论导向的指引呢?
如果没有,这就不得不让人高度怀疑该公司有些人是不是故意无视红线罔顾底线,当然这个就是执法部门来判断的,我就不做判断了。
最有意思的是胡锡进说,希望公众给涉事演员和笑果公司一个反省并且真正做出改进的机会,不至于现在就下一个永久封杀涉事演员的结论。对House和笑果处罚程度也可更多由市场来决定。
这个说法我认为是有问题的,首先处罚我们之前说过,都是要依法作出的,市场反馈最多也就是情节的一部分,也就是看是否造成不良影响,这个处罚应该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不排除有很多人其实很喜爱笑果文化的作品,甚至还有一定的市场支持,但是这种喜爱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脱口秀不是法外之地。
至于说封杀,其实我之前做视频专门讲过,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机制启动封杀,现在的封杀多少有一点随机性,接下来会不会封杀,一个是看公司和李昊石本人的态度,一个是看执法部门对问题的认定,如果认定违法进行了处罚,假如后续是刑事处罚就歇菜了,如果还是行政处罚,那么在处罚之后,行业协会会不会抵制?商业合作会不会切割?媒体会不会继续批评?包括网友能否接受?这个现在还有待观察。
最后我想说点私货,就是有一些媒体同行在讨论,有些人担心会因为这件事让中国的脱口秀就此死亡,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是把管理和发展对立起来了,据我所知美国的脱口秀也有其禁忌,也没听说这些禁忌导致美国的脱口秀死亡,我认为依法进行内容的约束和导向价值观方面的校准,并不会导致脱口秀的死亡。
现在真正的问题,其实是国内很多脱口秀演员的创作能力是不足的,所谓冒犯的艺术应该是有意义的冒犯,是能带来思考和交锋的,甚至是能够带来共情的。
但是像李昊石这个言论,恕我直言看不出有什么思想和观点,恐怕也谈不上幽默,感觉就是为了冒犯而冒犯,故意说一些出格的话显得自己很脱口秀,那这部分在我看来是属于脱口秀糟粕的部分,不但伤害公众也分流了脱口秀健康成长的营养,我认为真的死掉也一点不可惜,甚至有可能是有益于脱口秀整体发展的。
以上就是我对李昊石不当言论后续问题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里给我留言。
您可以关注我的账号“老梁不郁闷”,我会继续分享更多关于新闻和法律的观点,谢谢大家。
标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