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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孙燕姿”翻唱的各种经典曲目成为网友津津乐道的话题。据了解,在B站与“AI孙燕姿”相关的视频已经有了上千条,翻唱的《发如雪》播放量已经达到了122万,《下雨天》达116万,《半岛铁盒》《爱在西元前》等播放量也超过了60万。人红是非多,“AI孙燕姿”走红的同时,侵权也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人民网今日发表评论:“AI歌手需系好法律这个第一纽扣。”
AI孙燕姿是通过AI技术提取歌手孙燕姿的音色,然后再翻唱其他歌曲。这种“音色转换”的技术,需要提前“准备数据集”,需要准备很多首歌手孙燕姿的高品质曲目,还有她平时的一些采访、直播等视频素材——质量越高、数量越多效果就越好。之后,通过“去除呼吸声”等细节处理,以及一系列复杂的“训练”,即可得到自己的“AI孙燕姿”。
部分网友听了AI孙燕姿的歌曲后发表评论:“孙燕姿最大的对手可能是十年前自己的嗓音”“这歌太上头了,我能循环听一个晚上”。也有网友说,“吐字还行,情感差很多,AI果然也需要学习模仿的过程。”
近几天来,不仅歌迷为这位虚拟歌手疯狂,“AI孙燕姿股”还带动资本市场,让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再度出圈。在消费者习惯的改变以及“AI歌手”狂飙突进的大背景下,如果“AI歌手”和明星二者没有进行正式协商,那么矛盾迟早会爆发。《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显然,从目前一些歌手的反应看,“AI歌手”应该还没有取得许可。
具体而言,“AI歌手”主要涉及两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声音权。二是著作报酬分配权。有专家表示,一个月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个很好的开始,但未来还需要对不同主体进行更加明晰的责任认定。
编辑:王筱丽
责任编辑:邢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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