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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消息称,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的《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截至昨日,河南省19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已全部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级督导检查组。
河南省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矿山安全监察、民航等家专班成员单位也已在各自行业领域部署开展此项活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至2023年底。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以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和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等6项工作。
同时,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据悉,专项行动实行“领导+专家+专班”工作方式,采取“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政府履责任”监管模式,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聘请专家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崔旭辉、王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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