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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在南京召开。
会议期间,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南京、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嘉兴、湖州市,安徽省黄山、马鞍山、宣城市签署《长三角跨省毗邻区执法协作协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签署了《长三角三省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旨在强化牵头单位顶层沟通、统筹协调、同步发展。三省一市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互学互鉴提效能”活动的通知》。
未来,三省一市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协议落到实处,做实城市间协作机制,开启更高水平的一体化执法协作新篇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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